关于对2025级部分新生作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5-03-17 点击数: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八条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”和根据《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。截至2025317日,我校2025年成人高考录取考生有8名未在学校规定时间缴费,经与学生确认,拟对以下学生作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
 

公示期为:2025317日—324日。

公示期内,如有学生申请继续注册,可以致电咨询如何缴费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申诉,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默认此公示及相关处理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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